法院院长辞职流程?
人民法院院长应向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和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辞职申请书,经党委商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后,依法定程序办理。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罢免、免职、撤职与辞职有什么区别?
罢免、免职、撤职与辞职的区别:
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依据《宪法》第65条第2款、第77条、第102条第2款、第103条第2款、《地方组织法》第26条、《代表法》第75条规定,被选出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需免去其职务的,由原选举单位、选区、选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
免职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它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免去职务的方式。《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0项、第1 1项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三长的任免权的行使方式。同时,《宪法》也对免职案的提出,在免职对象、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撤职是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错误行为的处置方式。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种重要监督手段。《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其中第12项职权就是在闭会期间有权决定撤销个别本级政府副职,有权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以下人员的职务。
辞职,是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人员,本人主动提出辞去自己所担任的职务。《地方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我考上了公务员,并办理了辞职手续;但是现在原单位不给调档,请问该怎么办?
1.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你的档案是否在你现在工作单位,民营企业,个体,以及外资企业大多是无权保管档案的 2.弄清楚确实放在你们单位了,现在看你的辞职了,看你辞职是否被允许,如果没有被允许,那你们单位当然有权扣住你的档案了,如果已经辞职了,离职手续也已完成,那么他扣押你的档案完全是无理由的,随便到劳动局还是法院,你都是必胜的。
3.如果离职未成功,你只有先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成功后,等你调档函来了,你才能办理调档手续,没有调档函的话,个人是无权调动的。4.还有个手续就是社保的办理,具体怎么办我也不是很清楚。5.谦虚点,既然你考上公务员了,只要保持点谦虚作风,不是深仇大恨,谁会故意卡你,又没病。回答完毕。。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高院项目经理离职率高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